我与再见时作文(通用29篇)
无论在学习、工作或是生活中,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,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,聚集在一块。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与再见时作文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人生总是充满离别与重逢的。机缘的再次相见,儿时的玩伴已是翩翩的少年,昔日的小径已经鲜花盛开,曾不爱读的书已然充满趣味……
我心底的那条小溪,你在何方?
再见这条小溪,已时隔七年之久。五一放假期间,爸妈带我来到乡下姑姑家。久别即将重逢,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。记忆中的那条小溪,我与你久违了。
穿行在熟悉的乡村中,柔软的土路被坚硬的水泥路代替。村民们的小楼也一座座的在乡间盖起,曾经清幽静谧的乡道,如今也多了汽车来往的尘嚣,巨大的通讯电塔一座座拔地而起,如高耸的巨人,整齐严肃的站立守望着。
脚步渐渐加快,我已无心观望这“现代化”的乡村,努力赶向记忆中的那条小溪,毕竟谁也无法抹去我对它的记忆。
很多年前,在那条小溪中,两个幼稚的男孩,卷着裤脚,光着脚丫,在尽情的玩耍。脚下是清冽的溪水,脚底踩着柔软的泥沙,时不时还有小鱼游过。两人在溪边摸螃蟹、龙虾。大些的男孩显然更熟练,总是先将发现的虾、蟹快速塞进手边的饮料瓶子里。“哥,你又欺负我。”来呀,你有本事和我抢吧。”两人赤脚在溪水中来来往往,一脚又一脚,嬉戏着,搅起溪中的细沙。两人玩累了歇脚后,便见片刻之间尘埃落定,那溪水依然清澈平静。那是小时候,表哥带我来到这里,这潺潺的绵延的溪水便流进了我心里。天是蓝的,草是绿的,鱼儿是活泼的……
走了许久,小溪啊小溪,我终于见到你了!但注目一看,不由得大吃一惊,从头到脚泼了盆冷水。溪水不再明清如镜,显得十分浑浊,漂着些无家可归的垃圾袋、塑料瓶,溪边的那片柔软的湿沙,布满了瓦砾与玻璃渣,远远看到稀少的鱼儿的身影,一靠近,鱼儿便惊恐地销声敛迹。此等溪水,不要说嬉戏,就连洗手,怕都难以实现。溪边只剩几棵枯黄的老树,风吹过时“呜呜”的声响是小溪的悲鸣,令人心中发酸。
我心底的那条小溪,你又在何方呢?
社会的变迁,时代的发展,促使这个小村落也发展了,但小溪呢?七年后小溪早已面目全非。一路上来也曾见到各种工厂,向空中排放黑烟,向河中排放污水,这一幕幕触目惊心。这是人类发展的结果?这不仅是侵蚀着小溪,更是侵蚀着人类的故土!
离开时,回头看看这熟悉又陌生的小溪,心中涌起的,不知是泪水还是愧疚。人类现代化发展进程是利害俱进的,它毁灭了我心底那一页美好而甜蜜的回忆。这又让我何处去寻那条记忆中的溪流?
再见小溪,记忆尚存,却再也寻不回那片记忆。那些所谓的发展、利益,使人们忘却了敬畏自然,忘却了初心,摧毁的不止是这些曾经的净土,更是一代代人的童年美好的回忆。
放手吧!人类该适可而止,饶了这一方净土,饶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,不要亲手磨灭我们心底最珍贵的记忆。我现在只能默默祈祷:有一天,当我回来时,我能重新寻回流淌在我心底的那条“小溪”。
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枫叶的美,不在眼中,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,在我的心上,永远生生不息。
南山的红叶,我是赏过的。第一次上南山红叶,我只感到亲切,也有难抑的惊奇。南山的红叶,是红叶满山、流丹溢彩的。而且山脉绵亘,红到极遥远的地方,来的十分有气魄。
南山的山峦,植被是极丰茂的。黄栌满坡,拓丛盈岗,楸树峰耸,檀木沟伏……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。夏时山色蓊郁,入秋,就渐渐变化起来。先是淡黄,而后是斑驳,最后是红的一统了,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。
但是,渐渐的,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,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,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,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,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。惨月朔风中,一场风雪,席卷走了一树枫叶,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,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。
人生,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,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。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,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。或许正是如此,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。
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,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。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,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。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,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,既没有丝毫印象——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,熄灭得太久了。
突然记起它,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,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……凭着幼时的记忆,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。
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,却先看见一片落叶,乘着秋风,旋舞到跟前——是枫叶!我终于记起了它,秋风袭来,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:
啊,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;啊,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;啊,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;啊,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。
我捻起那片枫叶,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,我顺着叶脉。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,那是成长的印记,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。没有一丈宽的叶面,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,粗糙而且突兀,我也受了震撼。
眼前的那片红,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;我看上去的那片红,是血与泪的交融。眼前的那枚枫叶,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;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,饱经了数年的沧桑。
我沿着它的边棱,轻轻抚摸,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,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,来一阵微弱的呼喊,“孩子,你回来了,孩子……好久不见了。”
我哽咽了,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,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,只有牵挂的泪,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,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。
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,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,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,更旺。我知道改变心态的,不仅仅只是时间,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。
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,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,构成了无语,自然在天地间重逢,再见的欢畅曲。
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,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。越是习焉不察,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,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。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。
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爷爷的院子里种了棵桑葚。
茂密的绿叶中点缀着绿的、红的、紫的、黑的桑葚,像是七彩的精灵躲在树叶里纳凉。
那时父母把我寄放在爷爷家。每当我经过那桑葚树时,都不禁驻足。我总是仰着头不停地咽着口水舔着嘴唇。爷爷的眼睛又是那么得尖,他拉来一张木板凳。尽管他两鬓早已飘雪,动作却依旧如同二十岁的小伙子,一蹬一踩一捞一抓便是一把黑的紫的的桑葚。他抱着一堆小精灵,羽然赚像我,看我一脸诚恳,便佯装着要吃掉的样子。我一急,边捏紧了我的小肉球不停地摇头只喊“桑葚”与“我要”。爷爷一把把我扛到他 ……此处隐藏19154个字…… 篇26
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,是为爱而牺牲。
——题记
吃饭时,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,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,“吱啦”一声推开椅子,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。
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,但很快回过神来,温柔地轻声问我:“怎么突然不吃了?”
“吵死人了,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!”我没好气的回答,拿着手机进了卧室,“嘭”地把门摔上。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。
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,我无聊地趴在桌子。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,像是藏了什么东西。我“腾”的站起来,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。终于,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。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,下面,是一个泛黄的,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。打开的一瞬间,我愣住了。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。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,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,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,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,最多的就是席慕蓉。
我慢慢的翻着,细细读着,像一个虔诚的信徒。翻到最后,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,一群年轻的男女。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,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,婷婷而立,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,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。我不知道站了多久,只像做了一个梦,梦见一部旧电影,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,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,嘴角扬起笑容,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。梦终于醒了,我却蓦然发现,脸上淌满了泪水。
将紧闭的门悄悄推开,光线跑进来,我望见了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,曾经年轻的身影被生活琐碎磨得疲惫,曾纤细的腰已悄悄走形,微微弯向碗池,光滑的皮肤变得干燥,细纹悄悄爬上了你的眼角……
我轻轻地走过去,从后面抱着你的腰,嗅着你身上熟悉而陌生的味道,附在你耳边说:“妈,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席慕蓉。”我努力抑住泛上眼圈的泪花,余光中,瞥见你微微亮起的眼神……
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,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。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,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。
那一天,我再次见到了你,终于与你相见,但愿还不算太晚,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,曾为少女的妈妈。
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7微风乍起,吹得阳光碎落一地,“哗啦哗啦”。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,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,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。
记忆里,也是这样的香气。“十六号,十七号……”雨水的洗刷,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,难以辨认。蓦地,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,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:“是了,阿婆家的蔷薇!”很小的时候,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,被奶奶牢牢地牵着,走路还是踉踉跄跄,却先学会了认路,小巷环环绕绕,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“走这里”!其中的奥秘,我从没同别人讲过,只是每次回到家里,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,以便下一次,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。
而如今十年已逝,未变的,还是这花香。记忆里,也是这样的面容。“吱呀”一声,门轴转动,果真是阿婆,带着慈祥的笑,愣住一会,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,才惊讶地说道:“呦,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,快进来,快进来!”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,抚摸青灰的墙壁,似乎许多事一起涌到脑海里,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。“阿婆,蔷薇开得是那样好。”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。“是啊,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。来,我剪一朵给你。”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,眼神里满是溺爱,笑得咧开了嘴,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。未变的,还是这笑容。记忆里,也是这样的乡愁。阿婆拿着一朵蔷薇,用纸包好递给我:“当心,有刺哦。”我甜甜地应着。“城市,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。”“可不是,城里人忙,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?”我把蔷薇凑近鼻尖,用力地嗅了嗅,我没有告诉阿婆,搬进高楼之后,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。我想,阿婆若知道,一定要说:“你要多对人家好,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,是不是?”可是,阿婆,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,不仅是街道,更是人心。
未变的,只有这淡淡的乡愁。家乡的定义,似乎永恒地静止,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。想想,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,蔷薇啊,你抬起头告诉我,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,这样明澈的心,这样温柔的故乡?再见蔷薇,再见……
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8还记得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吗?科学家、名侦探或者是宇宙英雄?当你站在现实的街头,面对父母渐渐苍老的面庞,面对高不可攀的房价,面对日复一日平凡的生活,是否也和我一样早已忘记了这个词?那些曾经慷慨激昂的理想,是被现实妥协了,还是被我们自己忽略了?
十年之前,周杰伦仍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创作小青年,张国荣还没有选择纵身一跃,王菲继《只爱陌生人》之后又发行了另一张经典之作《寓言》,孙燕姿发行了令人惊艳的首张专辑,十年之前没有超女和快男,没有李宇春和曾轶可……十年弹指一挥间,多少欢声笑语烟消云散,多少纯真爱情,已成唏嘘往事……
如果青春是一场梦,那么站在能分割世界的桥,站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缘,有多少爱可以重来?曾经呕心沥血山盟海誓的爱情,经过人潮兜兜转转,你是否仍牵得住TA的手?如果我们穿越时空,一朝醒来,是否躺在陌生人的床头?
曾经我们可以骄傲的宣称自己比70后年轻,比90后成熟,而如今,面对而立之年的压力我们是否还能以轻松的态度看待生活?成家立业,成为家庭的栋梁,妻子和孩子的靠山,80后正在经历人生成熟的阶段。准备好了吗?再见青春,再见我们的青涩年代,三十而立的80后们,我们正在迎来人生的金色年华。
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9夜,静静的,一轮明月挂在空中,显得那样明亮皎洁,我躲在床上,仰望着深蓝色的夜空。思绪万千!
“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。”转眼间,阔别家乡已经很长时间,再次踏上这片故土,呼吸着这方空气,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,那份亲切,那份温暖,让人舍不得松开……
烟气浓浓的工人,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公园,公园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,人们站在溪边,看着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水中游动,真的是赏心悦目;小溪两边,种着几棵垂柳,那长长柔软的枝条,随风飘动着,小溪的旁边有一片树丛长着几十棵高大挺拔的杨树,还有几棵依依多情的梧桐树。
汽车沿着公路行驶,我坐在车内,透过车窗向外望去,只见路两边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,高大的建筑物错落有致,形态各异,有的高耸入云,有的小巧玲珑,有的色彩艳丽,有的古朴典雅…….
咦,那是什么?圆圈的四周飘舞着彩带,气球、屋顶也是各式各样的,有三角形、八角形的……“这是什么地方呀?”我好奇的问司机,司机说:“那是新一代儿童游乐园,可不比迪斯尼乐园逊色噢!”“什么?这就是我的家乡吗?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家乡变了,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代。家乡以前的平房和几层小楼的房子,都被一座座高楼大厦所代替,用石子铺成的小路也变成了高速公路……”
故乡是美丽的,故乡是富饶的,几年不见的故乡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,这里的居民已望得见山,看得见水,更记得住乡愁,我相信我们的家园会越变越美丽,越变越富饶。
家乡,我永远爱你,你永远都在我心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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